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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結論: 一、工程基本概況 我公司法人代表李曉東。液壓氣動器件、普通機械加工(車床加工、不含鑄造);銷售機械配件、鋼材、建材、五金交電、電子產品、塑料制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易制毒化學品)、辦公用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該公司為滿足市場對氣彈簧的需求,投資80萬元在濰坊經濟開發區友愛路1299號(二毛集團院內3號車間)建設“年產30萬支氣彈簧項目”。項目購置金屬圓鋸機、雙頭倒角機、壓槽機等生產設備36臺套,具有年產30萬支氣彈簧的生產規模。項目東西北三側均為其它廠房,南側為園區內道路。地理位置優越,交通運輸方便。 《濰坊萬達液壓氣動機械有限公司年產30萬支氣彈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2年6月21日取得濰坊市生態環境局經濟分局批復,批復文號“濰環經審表字〔2022〕14號”。本監測報告表為環評的驗收監測報告表。環評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環評批復要求基本落實到位。 二、項目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建設與環評階段相比,未發生變化。 三、驗收監測結論 1、運行工況 驗收監測時間:2022.8.15~2022.8.16,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正常生產,各種生產設備運轉良好。驗收期間該廠生產負荷達91.0--92.5%,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對工況應達到75%以上生產負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監測為有效工況,監測結果能夠作為該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依據。 2、有組織廢氣監測 主要為沾漆及烘干工序產生的VOCs,經集氣罩收集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P1高空排放;有組織VOCs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2中標準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排氣筒排放VOCs有組織濃度最大值為1.23mg/m³,速率最大值為2.4×10-3kg/h,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2中標準要求(50mg/m³,2.0kg/h)。 3、無組織廢氣監測 主要為下料產生的顆粒物、焊接煙塵、自泳及反應水洗過程產生的氟化氫、浸漆及烘干未被收集的有機廢氣。 項目焊接工序產生的焊接煙塵通過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排放;未被收集的顆粒物,氫氟酸及沾漆廢氣通過加強車間通風措施無組織排放,無組織顆粒物及無組織氫氟酸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限值標準要求;無組織VOCs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3中廠界標準要求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特別排放限值標準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最大值為0.264mg/m³,滿足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限值標準要求(1.0mg/m³);廠界無組織VOCs排放濃度最大值為1.26mg/m³,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2中標準要求(2.0mg/m³);廠區內無組織VOCs一小時平均濃度排放最大值為1.61mg/m³,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監控點處1小時平均濃度≤6mg/m³)的要求;廠界無組織氟化氫排放濃度最大值為5.6ug/m³,滿足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限值標準要求(氟化物20ug/m³)。 4、噪聲監測 本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項目通過采用減振、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山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噪聲晝間監測結果在51dB(A)~53dB(A)之間,夜間監測結果在41dB(A)~43dB(A)之間,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晝間≤65dB(A),夜間≤55dB(A))。 5、廢水監測 項目廢水包含生活污水與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產生量為180m³/a,生產廢水產生量為351.51m³/a,項目廢水總排放量為531.51m³/a,經化糞池沉淀處理的生活污水、制水設備產生的濃水與經污水處理設備處理的生產廢水共同通過污水排放口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排放至上實環境城西(濰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深度處理排放,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要求,氨氮參考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等級排放標準要求。項目區應實行雨污分流,已認真做好各種污、廢水收集和污水管道、化糞池等重點防滲區域的防滲漏工作。 驗收監測期間,PH值為7.2~7.3,SS監測日均最大值為93.25mg/L,CODcr監測日均最大值為190.75mg/L,BOD5監測日均最大值為47.9mg/L,石油類監測日均最大值為1.66mg/L,氟化物監測日均最大值為1.84mg/L,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PH6--9,SS≤400mg/L,CODcr≤500mg/L,BOD5≤300mg/L,石油類≤20mg/L,氟化物≤20mg/L)。氨氮監測日均最大值為3.32mg/L,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等級排放標準要求(≤45mg/L)。 6、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包含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廢:廢包裝材料、下腳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反滲誘膜由設備廠家更換后回收利用,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要求同時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相關要求。 危險廢物:廢機油、廢機油桶、廢液壓油、廢液壓油桶、廢漆桶、廢水性漆、廢自泳漆、廢反應液、廢防銹液、污水處理設備產生污泥、清洗池槽渣、廢活性炭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本項目固廢處置和處理率100%,項目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理,對周圍環境影響小。 四、排污許可執行情況 本項目為氣壓動力機械及元件制造行業。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 年版)》(生態環境部部令 第11號,2019年12月20日),本項目屬于“二十九、通用設備制造業34--泵、閥門、壓縮機及類似機械制造344-其他”,屬于實施登記管理的行業。 項目于2022年8月22日變更排污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登記編號:91370700791549883W001Y。嚴格做到: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依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采取措施防治環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排污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依法接受生態環境保護檢查和社會公眾監督。單位基本情況、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二十日內進行變更登記。若因關閉等原因不再排污,應及時注銷排污登記表。本項目排放的各項污染物例行監測時間為一年。 五、結論 項目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理,環評批復的要求基本落實,也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建議濰坊萬達液壓氣動機械有限公司年產30萬支氣彈簧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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